2025年04月24日,由“科技评估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江苏华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仪征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完成的“耳后注射神经节苷酯联合鼓室内注射甲泼尼龙在难治性突发性耳聋中的应用及机制研究”成果进行评价。
评价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文件、GB/T44731-2024等有关规定,本着分类评估、系统性、定性定量相结合、可溯源的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程序,采用远程会议评价方式,全面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转化推广潜力等内容,以及对该成果的技术创新度、技术成熟度、技术先进度进行评估分级,评估结论如下:
1.提供评价的技术文件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符合科技成果评价要求。
2.耳后注射神经节苷酯联合鼓室内注射甲泼尼龙在治疗难治性突发性耳聋中的作用显著;
3.发病至首次就诊时间、听力损害程度及听力曲线类型是影响难治性突发性耳聋疗效的主要因素;
4.技术创新度1级;技术成熟度9级;技术先进度4级。
综上所述,评价专家委员会认为“耳后注射神经节苷酯联合鼓室内注射甲泼尼龙在难治性突发性耳聋中的应用及机制研究”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评价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该科技成果通过评价。
本次评价专家委员会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刘稳主任医师、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王浩主任医师、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张彦书主任医师、徐州市中心医院刘冰主任医师、淮北市人民医院邹起瑞主任医师等专家组成。
(远程会议-评估项目组和咨询专家截屏)
来源:徐州市发明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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