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协会工作正常运作,根据民发〔2003〕95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民发〔2006〕123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员会费:
缴纳时间每年12月底前、会费标准:
1.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
2.理事单位:2000元/年;
3.单位会员:1000元/年;个人会员:200元/年。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支由理事长或秘书长签字后生效。
三、会费缴纳时间
2023年12月30日前。
四、会费缴纳方式及开户银行信息
缴纳方式:银行汇款,汇款时请备注“会员姓名:XXX+会费”。
户 名:徐州市发明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徐州矿大支行,
账号:10231701040006920;
五、本办法自2023年11月19日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2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