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13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团体标准高质量发展,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促进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徐发协字〔2016〕7号)和《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徐发协字〔2016〕8号)等相关工作程序,我协会决定对已发布的徐州市发明协会团体标准进行全面复审。
本次复审工作将围绕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协调性及政策符合度等方面,逐项梳理评估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内容。请各主编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所主持编制的团体标准进行自查与评估,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标准应用证明及实施效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管部门推广文件、标准在产品设计文件、产品标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中的执行声明、用户反馈等);
二、填写完整的《团体标准复审表》(见附件一)。
三、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请各单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734467900@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协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1号澳东印象城酒店B座308室。
联系人:张红丽 手机:18626009697
附件一:团体标准复审表
附件二:团体标准复审清单
徐州市发明协会
2026年3月24日